“老公提出離婚,卻讓我給他3萬元,,我說沒錢。下午他就來到廠里, 追打與我一起工作的工友,?!痹瓉?,來訪者阿蓮與丈夫阿榮兩人十多年前從農村來到江門打工,而阿榮與阿蓮的弟弟均喜歡賭博,,平日經常聚集在一起開賭,。去年有一次阿蓮的弟弟輸了許多錢,便通過阿榮向其親戚借了3萬元,,用作歸還賭債,,但阿蓮的弟弟一直沒有還錢給阿榮的親戚。于是阿榮的這位親戚就天天追著阿榮,,而阿榮反過來逼阿蓮還錢,,并到處說阿蓮與工友有染,說要與她離婚和還要她賠3萬元?,F在阿蓮很擔心,,害怕丈夫到法院起訴她,要她還錢,。
分析
江門市司法局李金換律師表示:首先,,阿蓮與阿榮要好好商量,好好溝通,,婚姻是人生中的大事,,不要因為3萬元的事情而離婚。而要與阿蓮的弟弟一起想辦法還清債務,。第二,,阿榮要為了家庭和孩子著想,要做一個對家庭負責,,對婚姻負責的男人,,要遠離賭博,。第三,阿蓮多一點勸阿榮和自己的弟弟要戒除博,。
阿蓮提到的3萬元債務雖然是在婚姻存續(xù)期間形成的,,但是由于該債務是阿榮用于賭博,并非家庭生活支出,,因此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,,而應當是阿榮的個人債務。至于該債務具體是阿榮借的還是阿蓮的弟弟借的,,均與阿蓮無關,。
關于阿蓮與阿榮之間的婚姻關系,除非,,阿蓮或者阿榮認為夫妻關系已經破裂,,可能考慮離婚。任何一方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訴,。
處方
李律師表示,,阿蓮當下應確保自身的安全,同時再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,。若丈夫再追打阿蓮或者對其實施家庭暴力的,,阿蓮應當立即報警,讓公安機關作出處理,。阿蓮應將報警回執(zhí)保管好以備日后離婚作證之用,。根據《婚姻法》第四十六條的規(guī)定,實施家庭暴力導致離婚的,,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,。
若阿蓮本身并無過錯的話,無需過分擔憂丈夫起訴離婚或索賠,。